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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所於民國四十一年七月一日與臺灣臺北監獄分立後,全銜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看守所,民國六十九年七月一日,審檢分隸,改稱為臺灣臺北看守所。 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因應行政院組織改造,再更名為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並附設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臺北 ...

  2.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簡稱 北所 、 臺北看守所,是 中華民國 (臺灣) 法務部矯正署 所屬的 看守所 之一,位於 新北市 土城區,俗稱 土城看守所。. 該所負責羈押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臺灣高等法院 管轄之 ...

  3.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簡稱 北所 、 臺北看守所,是 中華民國 (臺灣) 法務部矯正署 所屬的 看守所 之一,位於 新北市 土城區,俗稱 土城看守所。. 該所負責羈押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臺灣高等法院 管轄之 ...

  4. 機關地址:236201新北市土城區立德路二號 (Google地圖) 電話總機:(02)2261-1711. 交通資訊: (Google路線規劃) 松山機場:請搭公車262、275、275 (副) 忠孝復興捷運站:請搭公車262. 善導寺捷運站:請搭公車262. 臺北車站:請搭公車262. 板橋車站:請搭公車245、656. 西門 ...

  5.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為民服務工作項目. 一、接見相關規定. (一)接見登記時間: 除國定例假日之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日、人事行政總處規定之補上班日以及每月第一個星期日之上午08:00至11:00及下午01:00至04:00。 (二)接見次數:自109年7月15日起,本所各類收容人接見次數限制如下: 受觀察勒戒人按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第12條第2項,每星期得接見1次(有辦理接見日之任1日)。 被告按羈押法第60條規定,於有辦理接見日之每日得接見1次。 民事應管收人按管收所規則第16條規定,於有辦理接見日之每日得接見1次。

  6. 天下第一所:土城看守所臺灣臺北看守所,1952年7月1日與「臺灣臺北監獄」(簡稱北監)分立後,更名全銜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看守所」。 昔址為臺北市愛國東路1號,後因愛國東路位址逐漸發展為都會中心,屋舍

  7. 交通資訊. 一、大眾交通工具. 搭乘捷運: 搭乘板南線捷運至海山站 (3號出口)接駁車: 656公車 至土城看守所 抵達本所. 搭乘公車 (大臺北公車):. 看守所站 (青雲路): 245 、 657 、 813 ,下車步行約 1 分鐘抵達本所. 土城看守所站 (青雲路): 245 、 262 、 572 、 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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